行政区域界线每五年检查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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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4:05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未经毗邻的有关政府审批,行政区域界线两侧5米范围内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昨日,记者 获悉,我省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 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五年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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