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港内外贸集装箱可同船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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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5:54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 魏国安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经交通部和厦门海关批准,石狮石湖港即将开通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业务。据介绍,石湖港是我省继厦门东渡港之后第二个获得该项业务的港口。
内外贸集装箱 可同船运输 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同船运输,是指从事运输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同时装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而按海关总署的既有规定,外贸内支线船舶在国内港口间,是不允许承载内贸货物的;而国际航行船舶也不能承载外贸内支线的货物。 石湖港在正式开通该业务以后,从事海运的船舶,可同时装载内外贸集装箱货物,外贸内支线船舶在国内港口可承载内贸货物,国际航行船舶也可承载外贸内支线的货物,这将大大降低集装箱运输的物流成本,提高对外贸易运输资源的使用效益。“该运输方式一旦形成规模效应,必将对提升海运运输企业的赢利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口岸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海关相关负责人说。 筹划开辟 外贸集装箱航线 据悉,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正式开通以后,石湖港现有内贸航线将进行调整,将开辟新的对外贸易集装箱航线。目前,港口船务公司正就航线的调整和开辟,进行调研和规划。 目前,石狮海关已制定相应管理方案,确保监管过程中货物流和信息流的同步、准确运行,并将与码头、代理、中介、运输企业等各通关环节紧密协作;同时,海关将整合查验、监管现场的各项业务,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为企业的快速通关提供各种优质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