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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组建以消防部队为依托的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6:33 公安部网站

  记者从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办公室了解到,日前,青海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建青海省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津成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钟通蛟和省财政、公安、地震及消防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一是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和养精兵”的原则,依托省公安消防总
队及各支队,组建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及分队(其中,海西州分别在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组建应急救援分队)。二是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由消防部队和地震局的有关救灾技术人员组成,省消防总队及支队的领导担任主官,省和各州(地、市)地震局的领导担任副主官,主要职责是承担除矿山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外的地震、工程建设灾害、交通道路事故等重大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三是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队的组建经费分别由省财政和各州(地、市)财政负担。四是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总队及分队分别在今年2月底、上半年组建完毕并挂牌,其中,德令哈市和格尔木市2个应急救援分队于今年年底前组建完毕。

  目前,青海省消防部队正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全力筹备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工作。(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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