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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县总工会维权工作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0:5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刘小强是贵州省遵义县一家化工有限公司职工,上班时不慎被黄磷烧伤。在与企业多次交涉未果后,他找到了设在遵义县总工会的县劳动争议仲裁庭。经仲裁庭仲裁,刘小强于近日拿到了厂方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等17万多元。

  自2002年4月以来,贵州省遵义县总工会在全省县级工会中,率先把县劳动争议仲裁庭设立在县工会,经过全会工作人员和劳动争议仲裁员的共同努力,已为5000多名像刘小强
一样的职工依法讨回了公道。劳动仲裁庭设在县工会

  遵义县总工会副主席庞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2年3月以前,遵义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由于办公场地等一些客观原因,一直没能设置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庭,每年仅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七八起,大部分职工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后,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一些过激问题也随之滋生。”

  针对这种情况,遵义县总工会提出了新的思路:可不可以与劳动部门联合,在县总工会设立一个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庭?2002年3月,县总工会和县劳动保障部门就此达成共识,一个月后,县劳动争议仲裁庭在县总工会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庭建立后,县总工会还增设了工会法律服务室,专门聘请了一名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县总工会开通了维权热线电话,制作法律咨询服务卡,免费为职工咨询,接受职工委托代理诉讼,帮助职工解决劳动争议问题。与此同时,县总工会还委托律师,对县内各单位执行劳动法律和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参与民事和行政诉讼。”

  据了解,劳动争议仲裁庭设立当年即受理劳动争议案80多件,截至今年2月1日,已受理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13起,涉及职工5000多人,金额近千万元。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遵义县总工会主席李相进告诉记者,围绕劳动争议仲裁庭的运行,县总工的维权思路也逐渐清晰起来,确立了“以法律为准绳,替职工说话,急职工之所急,帮职工所需”的整体工作思路,制定了职工参与、工会参与、单位(企业)参与的三方参与机制。“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县总工会始终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凡劳动争议仲裁开庭,工会仲裁员必须参加;坚持互通情况,研究案情,交流观点;坚持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协商。”

  1999年7月,遵义县某公司进行工资调整,在将职工工资调整为500元后,却将周某等78名合同工的工资标准调为了350元。同工为何不能同酬?

  接到周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后,遵义县总工会当即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仲裁员为职工寻找相关法律法规,搜集证据;同时,县总工会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将此情况进行了互通,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依法为周某等人争取到了同等的工资待遇,公司支付周某等78人从1999年7月至2001年12月的岗位工资差额共计351000元。全面构建劳动监督网络

  为将维权关口前移,遵义县总又把重心转移到了劳动、安全和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上。

  2003年,遵义县总工会聘请经济、法律等相关专家,共同起草了《遵义县工会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并以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联合发文,下发到了每一个基层工会组织。

  《细则》实施后,工会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工资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县总工会密切和县劳动局监察大队、监察科和仲裁科等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案情,做到职工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2005年12月,县总工会接到职工举报,称遵义县某钢铁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县总工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拒不配合工作,且十分蛮横。但工会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最终该企业负责人在县总工会、县人事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的监督下,将拖欠的近20万元工资发给了近百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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