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闻分析:引入“勾地”制能否防止土地被贱 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现有偿、有期限、市场化改革以来,土地出让制度将再次取得突破,一项被称作“勾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新方式正在酝酿之中。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出让方式可以预防土地出让中出现的价格过低或“流拍”现象,有利于保障政府收益。

  目前,写有相关内容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简
称“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地方国土厅局。该文件除了重申“招、拍、挂”程序外,还出现了“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这一概念,引发了市场极大关注。

  该文件对于“勾地”的定义如下: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果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就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按照这一规定,政府启动“勾地”制度后,对于出价未达到政府评估价格的土地,政府可选择“不出让”,这便意味着地产商“勾地失败”。相反,地产商一旦“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如有人竞价,则价高者得。否则,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便可获得所“勾”的土地。

  目前,为何要推进“勾地”制度?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表述,这是为了完善现行土地出让制度。

  相关人士透露说,“勾地”是一次技术层面的完善,不会改变现行土地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说,虽然增加了“勾地”这一程序,但土地的最终获取还是要通过“招、拍、挂”来实现。只不过在无人应价的情况下,“勾地”成功者将以“勾地价”将土地买入。言外之意是,“价高者得”的原则不会因为“勾地”被突破。

  上海一位专业分析师认为,“勾地”制度参考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自亚洲金融危机导致香港地产市场低迷以来,香港地政署便暂停了“卖地”转而采用“勾地”制度,以避免在市场低潮期土地被贱卖。去年“8·31大限”后,国内土地“招、拍、挂”政策开始实施,但一些地方出现了土地“流拍”现象,比如深圳、南京、武汉等地。其中,2005年,武汉“流拍”的土地总值甚至超过10亿元。实行“勾地”政策,可以有效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目前,国内多数地产商对于“勾地”尚知之甚少,甚至有地产商表示并不知情,其中以可能受到影响最大的中小型房企居多。为了平衡中小型房企的利益诉求,香港地政署已出台“八折勾地”政策,而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勾地”政策并未涉及相关内容,也未明确“勾地”、“卖地”是否可以并行。

  国土资源部方面的思路是,“先提出一个思路,待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后,再进行细化。”显然,还远没有到考虑是否并行以及解决一系列技术问题的阶段。“勾地”对国土资源部与地方国土系统一样,都还是一个新课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