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副书记冯敏刚: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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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王伟)“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工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党对工会的领导。”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冯敏刚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切实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中共江苏省委确立了“政治上把关定向,组织上抓好共建,班子建设上选优配强,机制上创新完善”的领导原则。 冯敏刚说,去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
冯敏刚认为,中国工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由党和工会的性质决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的这种先进性,决定了它在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中应起领导核心作用。而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中国工会的特色之一,也是中国工会与国外工会的显著区别。正因为此,《决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使工会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冯敏刚介绍,近年来,江苏省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确立了“政治上把关定向,组织上抓好共建,班子建设上选优配强,机制上创新完善”的原则。省委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全省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2004年,省委专门召开了全省工会工作会议;2005年,省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与此同时,江苏省人大近年来也相继颁布了《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一办法五条例”,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江苏工会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冯敏刚强调,全总的《决议》,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新时期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江苏各级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