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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燃放爆竹当限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1:33 新晚报

  本报记者 张春杰

  年仅几岁的幼童被爆竹炸伤造成终生残疾,爆竹引起的火灾一天达10余起——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在给市民带来欢乐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伤痛。本届政协会上,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哈市应进一步限制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政协委员王述强说,每年农历正月初六到十五期间,人们已恢复了正常的作息,但凌晨以后还不断有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将人们从睡梦中惊醒。建议哈市应对爆竹燃放时间做进一步限制,除除夕外,凌晨到早6时应禁止燃放。

  政协委员焦仲华表示,哈市燃放鞭炮的解禁期约三周,期间全城硝烟弥漫,地上也一片狼藉,给城市空气和环境造成巨大污染,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更是不胜枚举。此外,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每年仍然有一些爆炸威力过强的违规鞭炮如“二踢脚”等流入消费者手中,由此引起的纠纷和事故时有发生。建议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应联手,对烟花爆竹市场和集中储存场所进行全天候巡查,及时查缴、销毁违规鞭炮。同时,应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进一步修改《哈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限定允许燃放日期的同时,严格限定燃放时段,如除除夕外,将22时至次日早6时定为禁放时段,让市民真正过上祥和年,避免不该有的伤痛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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