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交通厅长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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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00 新京报 | |||||||||
为他人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牟利,从而受贿 新华社合肥2月22日电(陈瑞 袁星红)记者近日获悉,日前,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因涉嫌职务犯罪被蚌埠市检察院依法正式提起公诉,并将于近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现年56岁的王兴尧曾任马鞍山市副市长,1992年后任安徽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0年5月起任安徽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3年12月29日,王兴尧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被安徽省纪委立案审查。 2004年2月20日,安徽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其交通厅厅长职务。2004年11月16日,安徽省纪委对此案调查终结后将其移送省检察院进一步查处。经安徽省检察院、安徽省高院指定,该案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王兴尧利用其担任安徽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争取资金及其他建设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从而收受贿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