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执照到期 新执照未办 的哥抚宁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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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0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秦建军)北戴河出租车司机李先生近日遭遇烦心事,他驾车送客人到抚宁时,被当地工商部门以“涉嫌无照经营”为由罚了钱,李先生觉得十分委屈:“不是我不交工商费,而是北戴河工商分局没收。” 昨日,李先生找到了编辑部,他介绍,2月20日,他驾车送一个客人到抚宁县去。中午11时许,当车到达抚宁时,他被前来检查的工商人员拦住了,工商人员表示要检查李先生
李先生解释,因为北戴河工商分局每年收取工商费的时间都在3月份,因此新的营业执照还没有办下来,他去年就是3月28日才办的证,前年是3月23日办的。抚宁的工商人员说,这样空口无凭不行,必须由北戴河工商分局开出证明来。李先生只好又打车返回北戴河,并顺利开出了证明信。记者看到证明信是这样写的:“由于我局(北戴河工商管理局)的机打票据没有到位,因此还没有开展验照、办照工作,特此证明。” 李先生打车回到抚宁,本以为可顺利取回出租车,没想到这证明得不到抚宁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承认,并罚了其500元钱,才把出租车还给他。李先生越想越委屈,“本来不是我的错,为什么要罚我的钱”,他来到了本报投诉。 记者为此联系了北戴河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今年要由手写发票改为机打发票,而这个装备暂时还没有到,因此不能交工商费,他们已经知道了李先生的事情,并和抚宁县工商局取得了联系。他表示,抚宁县工商局开的只是暂扣单,并非罚款,他们将在设备装好,李先生交款并有了新营业执照后,前去将这笔暂扣款要回,请李先生不用担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