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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工会企业不能评先进 我市出台支持工会工作新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49 杭州日报

  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支持工会工作新举措,就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政治地位、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大政协职工代表委员比例提高

  为提高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我市这次把工人阶级教育、《劳动法》、《工会法》
等内容,列入了各级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及“356”工程的培训计划。今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职工代表候选人确定,必须事先征求地方工会的意见,并提高人大、政协中职工代表和委员的比例。

  新举措规定,企业经营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支持工会组建,积极为工会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而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则列入区县(市)委和市主管局党委的工作目标考核之中。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企业,经营者不能评为先进和劳动模范。对故意阻挠、拖延组建工会的经营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参保门槛

  在权益维护上,将由市政府牵头,建立由劳动、工会、司法等部门参加的全市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报酬、安全生产等问题,事前做到预警、预测、预防,避免劳动矛盾激化。今年起,我市将聘请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每年定期严查企业非正常加班加点和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对非法中介机构将坚决取缔。

  为提高职工收入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收入,今后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而企业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对新进企业职工必须先培训再上岗,安全投入不足和不到位的老企业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因违章指挥、渎职而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的企业和地方领导,将被追究责任。这次还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的考核、评价、选拔和任用,实行一票否决制。用人单位今后必须为全体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参保门槛,提高失业人员再就业工资待遇。

  有条件企业试行工会主席“海选”制

  据新措施规定,今后市和区、县(市)总工会将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或调解室,并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组织;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策、改革方案的制定,都要主动吸收工会参加,事先听取工会的意见;法院要为劳动争议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工会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庭前调解;地税部门则将支持、帮助工会代征工会经费。

  为破解企业不建工会、职工无法入会的难题,我市还将试行由乡镇(街道)工会直接吸收职工入会的形式,探索试行基层工会主席(干部)委派制,有条件的企业可试行工会主席“海选”制。

  据悉,市委宣传部和市总工会将联合设立“五一新闻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对尊重职工权利、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则将通过评选“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予以宣传和表彰。(通讯员胡大淼记者王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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