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大队长被控玩忽职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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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因涉嫌在处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时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过程中玩忽职守,原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建华昨天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受审。涉案的这名“犯罪嫌疑人”就是曾轰动一时的涉黑案件“主角”胡斌。 据指控:2000年12月8日,合肥烟厂宿舍区发生持枪斗殴案件,陈建华负责指挥侦查此案。在逃人员胡斌有重大犯罪嫌疑,被列为网上追逃嫌犯。2002年12月,胡斌亲戚受人委
公诉人认为,陈建华在办案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最终导致他人冒名顶替胡斌投案自首,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却逍遥法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未当庭宣判。 (钱朝保 包诉 本报记者 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