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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0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张科)今天从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政策有一些新变化,增加了两类加分对象。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分值不超过20分,包括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
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与去年相比,今年加分政策中还增加了两类对象: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今年高考招生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去年规定的“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增加10分投档”的政策今年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与去年相比,今年高考的优先录取对象增加,新增对象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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