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国又成公民出境游目的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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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15 杭州日报 | |||||||||
记者21日从上海出入境边检部门获悉,国务院已批准开放蒙古、汤加、格林纳达、巴哈马和圣卢西亚5国为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旅游局已与上述5国国家旅游部门签署了关于中国公民组团旅游的组织实施办法谅解备忘录,并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开展组织中国公民前往上述国家旅游业务。这样,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已达到81国。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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