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行图书党政机关偷漏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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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26 重庆晚报 | |||||||||
党政机关违法违规发行图书是一个由来已久、十分严重又未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 2005年11月17日上午,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对2004年“7·5”广西第一盗版大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覃学臻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60万元;判处温剑嵘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50万元。
从审理查明的情况看,覃、温盗印团伙销售盗版书范围共涉及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司法部门,而主要又是人事部门。这些人事、司法局的考试培训科(股),从覃、温团伙处4~5折购进盗版书,再以全价卖给市、县(区)各单位、各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及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人员。 据了解,除人事、司法部门外,还有党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等权力部门经常发行政治学习类、业务培训类、中小学教辅类和文秘类等图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党政机关(含教育部门)发行图书每年偷漏营业税、增值税超过6亿元。 据新华网 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