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不成功 拒退中介费 工商人员调解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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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3: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在收取他人3000元房屋买卖中介费后,买卖没做成功,但却不肯退款,昨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客户讨回了全部钱款。 昨日上午,家住合肥市美菱大道某小区的李先生致电本报说,他于去年下半年委托长江东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帮其出售位于美菱大道附近的一套住房,当时在该房产中介公司的要求下,他付了3000元中介费,并将房产证放在了该中介公司。
在收取了3000元中介费后,该房产公司数月都没有将该套房屋卖出,为此李先生多次到该房产中介公司进行交涉,要求该公司退回3000元中介费及房产证,但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进行推委。李先生说,因房产证在该中介公司拿不回来,致使他的房屋一直无法卖出。 在接到李先生的求助后,记者与瑶海区工商分局凤阳路工商所取得了联系,该所当即派出工商执法人员与李先生一起赶到该房产中介公司处理此事。 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房产中介公司从事的房屋中介业务进行调查,当场指出房屋买卖没有成功,必须立即退还李先生所付中介费及房产证。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做思想工作及调解下,房产中介公司认识到错误,当场全额退还了李先生所交纳的3000元中介费及房产证。 (吴同安记者宋海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