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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出炉”3月1日起可享生育险 非婚生育费不能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4:23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王术)今年1月1日,《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正式公布实施。而后,关于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的确定,就成了市民热切期待的内容。昨日,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了首批38家取得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定点服务资格的医疗服务机构名单。3月1日起,如无特殊要求,沈阳市女职工生孩子就可以持医保卡报销了。

  据悉,这项政策不仅惠及沈阳市每一位有幸成为母亲的城镇女职工,其丈夫也会跟
着“沾光”,可以带薪休护理假。

  首批公布38家定点医院

  据沈阳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这38家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并不是随意确定的。有关部门首先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验,并结合沈阳市医疗服务机构的布局分布情况,最后认定38所医疗机构为首批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这些医疗机构,全部具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此外,取得定点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必须与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认定的服务项目范围,提供生育保险服务。

  3月1日起享受待遇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两项保险同时缴费,在不欠费的情况下,从次月起参保单位职工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是从1月1日开始实施的,2月份相关单位开始缴费。这样,取得生育保险、并已经缴费的产妇,从3月1日起就能享受相关待遇了。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届时,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相应医疗费用。

  超生生育费不能报销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诊疗项目包括:从妊娠到分娩期间所发生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剖宫产手术费、分娩住院费和药费;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诊疗费;剖宫产术中遇见子宫肌瘤的手术费。

  如果生育母亲属于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的服务等,以上5种情况,参保人员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参保人员因妊娠、分娩、流产、引产手术所致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并符合住院标准并办理生育保险转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审批手续的,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8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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