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想还贷756年 一年收费649万只还贷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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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4:44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竟然要756年,这等荒唐事就发生在河源江面收费站。2月21日,民盟广东省副主委、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言,要抓住典型盯住不放,加强对非经营性公路的收费监管,杜绝地方政府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
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如果仍然举债,则由政府来还,必须停止收费。对此,王则楚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也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 省交通厅、财政厅等部门在2005年底联合发布的《公路收费站年限公告》中显示,在全省74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贷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要756年。而就是江面收费站,2004年收费649万元,但只还贷3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