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部餐饮行业自律规范:顾客浪费饭店可收提醒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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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4:50 东方今报 | |||||||||
上海消息 餐饮业的服务员应提醒消费者在点菜时不要奢侈浪费,对劝说不听造成浪费的,经营者可根据明示的条款,加收该次消费20%的“提醒金”。记者22日从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获悉,将于3月起实施的该省首部餐饮行业自律规范——《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经营行为规范》将作出这样的规定。江苏省餐饮行业协会秘书长于学荣说,江苏省内的饭店、宾馆、酒店、快餐店、面馆、茶楼都可遵照此规范执行,但主要是针对自助餐厅。W东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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