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地震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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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0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吕士荣/魏国安 本报讯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石狮市政府将发布48小时以内的临震预报,同时立即向泉州市政府及泉州市地震局报告。近日出台的《石狮市地震应急预案》中,对发生地震灾情的各种抢救情况进行了部署。
在信息对外发布方面,除了上述规定外,由全国地震会商会划定的石狮地震重点危险区,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发布,而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同时并经省政府批准,方能对外公布。 对于有关地区出现地震谣言或误传,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市地震办要上报政府,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