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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最高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21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徐斌忠报道上海将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到2007年,郊区各区县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2004年218元的全市人均筹资水平,门急诊、住院治疗报销额度不低于40%,大病补偿金额最高提升至5万元。

  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公布了《关于提高本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焦扬表示,要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随着农民收入
的增加,到2007年要达到不低于2004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各区县合作医疗资金个人缴纳部分占人均合作医疗经费的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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