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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警察要防“六种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连续两天来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解读,引起读者的关注。不少读者提出,警察有了现场检查权及扣押权,派出所也有了罚款决定权,这些规定是否会使得警察滥用职权,让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昨日,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所必需的检查权和扣押权等权力的同时,也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行使权力作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强化了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规定了办理治安案件禁止实施的行为及处罚措施,以防止权力的不当使用甚
至被滥用造成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新法11条约束警察办案

  专家特别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专门规定了警察11种禁止行为。明文规定: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扣押物不得挪作他用

  乱扣病:某人的一辆汽车被某派出所扣押,几天后他在街上看到一警察正开着他的车在路上跑。

  药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

  释疑: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在多长时间作出处理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规定。但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8条中明确规定:“对扣押物品和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退还当事人。”

  开白条警察要挨处分

  白条病:一人因卖淫被派出所罚款,但派出所只给她出具了白条。

  药方: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释疑: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接受处罚,并可以检举。违反规定的人民警察,将被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搜查

  乱搜病:陕西一对夫妇在家看黄碟,被警察闯入“拿下”。

  药方: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专家:这里说的确有必要,主要是指有需要立即进行检查的紧急情况,如果不立即检查,就有可能导致证据被转移、毁灭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脱等情况发生,从而贻误战机,影响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展。

  为了防止滥用当场检查权以及违法、违规、随意当场检查的情况发生,办案民警在依法制作检查笔录时,除在笔录中载明当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外,还必须在笔录中注明当场检查的原因,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人、现场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既罚又拘派出所无权

  乱罚病:某人因偷盗被派出所处以500元罚款,然后又被公安局拘留10日。

  条文: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派出所决定。

  释疑:按照这一条的规定,派出所可以依法作出警告和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罚款,但是,由于“拘留并处罚款”、“拘留可以并处罚款”是针对同一被处罚的人的,且两种处罚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个整体,不可以分开由两个决定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依法应当由具有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权的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统一作出处罚决定。

  因此,派出所不可以单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拘留并处罚款”、“拘留可以并处罚款”中的500元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部分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立案后30天内要办结

  拖延病:一人被他人打伤,派出所立案后半年都没有结果。

  药方: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释疑:这里所指称的30日,不是指工作日,而是包括节假日在内连续计算的时间。同时,对于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0日届满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应当在30日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延长办案期限的决定。

  “管不管”警察要说清

  推诿病:一市民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但接待他的警察却说了一句“这事不归我们管”就不再理他了。

  药方: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释疑:为防止公安机关不作为或者故意推诿、拖延,具体办案的人民警察应在问明有关情况后,当场确认是否属于治安管理范围,如果不是应当场将相关情况包括有关法律规定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以方便他们及时向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情况。如果是事后才确认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也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

  记者刘诚实习生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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