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七旬以上老人挂号费”在此行不通:省中医院拒吃5角的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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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40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22日热线消息(记者杨帆赵清源)今天,太原的王先生打来电话说,山西省中医院不按规定办事,不给70岁以上的老人免挂号费。 省老龄委办公室续主任说,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的优待。所谓“挂号费”是指患者就医时为确定次序而编号登记的一种凭证。省物价局表
记者采访发现:在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省眼科医院等大医院,只要是70岁以上老人持相关证件挂号,这些医院就会给老人免去5角钱的挂号费。但是,山西省中医院却没有给老人免收挂号费,而且对此事含糊其辞,左右推诿,门诊工作人员说人事部门具体分管,人事部门又说归门诊部分管。 省卫生厅计财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应该按照规定免收70周岁以上老人的挂号费,即免收5角钱,而诊查费是不免收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