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年入649万还贷3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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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6:19 扬子晚报 | |||||||||
广东讯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一个贷款建设的路桥项目,收费站一年收费649万元,却只还贷31万元,预计全部还完竟然要756年,这等荒唐事就发生在河源江面收费站。昨日,民盟广东省副主委、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言,要杜绝地方政府将收费站当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家“银行”。 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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