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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遭强暴不敢报案四处搬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6:33 辽沈晚报

  17岁的大专学生小菲(化名),因为和妈妈吵架离家,被网友带到朋友家后,四个男子将其轮奸。

  事发后,小菲的家长害怕报复不敢报案,四处搬家。三个月后群众向警方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案情真相大白。日前,四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2004年1月中旬,小菲因为点小事情和爸妈吵嘴了,一赌气就从家跑出来,来到锦州古塔区一家网吧。

  19岁的陈金龙、22岁的鄂尔顿、25岁的郑飞、26岁的齐文昊几个人在网上聊天。鄂尔顿的网名“不败冷血”引起了小菲的注意,两人聊到了一起。小菲让鄂尔顿到网吧里找她。

  陈金龙等四人带着小菲来到陈金龙家中,几人买了吃的,家中还有一瓶白酒。陈金龙给每人都倒上一杯白酒,小菲一口便把白酒喝了,接着又喝了不少,一会就醉了。陈把小菲扶到卧室将其强奸。之后,鄂尔顿等人先后将小菲强奸。

  小菲回到家后,家人害怕四个人再找上门恐吓威胁,三个多月都没有敢报案。家人随后还搬离了居住的地方,并且多次变换住处。由于受到严重摧残和伤害,小菲也不再上学了。

  2004年4月6日,锦州天安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的举报将陈金龙等人抓获。

  2005年7月,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初审了这起案件,随后作出了刑事判决。但几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了上诉。

  经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证实四人奸淫小菲的时间、地点、手段、经过及小菲当时状态,事实清楚。

  近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鄂尔顿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加上另一起抢劫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郑飞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陈金龙和齐文昊犯强奸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特派锦州记者 李国旭

  (感谢凌河区人民检察院金屈轶、刘迪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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