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3.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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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6: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22日说, 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5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3.22:1。城乡差距继续扩大。陈锡文说,200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在县和县以下实现的部分只占总额的32.9%。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收入水平低,购买力不足,客观上影响了扩大内需方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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