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检察院荣获 全国“模范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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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8:50 汉网 | |||||||||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晓亮张汉舟吴申申)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评选结果21日揭晓,我市汉阳区检察院跻身全国“模范检察院”行列。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获此殊荣。 汉阳区检察院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ISO9001质量管理原则和人本化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探索队伍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人本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该院相
另悉,在这次“双先”评选活动中,武昌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为民荣膺“全国优秀检察官”,青山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