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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富裕无锡”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06—20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23 无锡日报

  “富裕无锡”建设是我市“十一五”时期贯彻“富民优先”方略的核心工程,是在全面小康基础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深入实施“富民强市”战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发展能级,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制定“富裕无锡”建设2006—2010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深入推进“富民强市”战略,把“寓强于富、共同致富”作为主要追求,致力于更为宽裕、均衡、充实的富民目标,努力实现我市更高水平的全面发展、内涵提升和共同富裕。通过不断开辟增收渠道,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持续增长;通过科学调节财富分配和加强监管,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通过大力调整产业形态,进一步优化从业人员结构;通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现代化新农村;通过继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通过加快健全公共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富裕无锡”建设,全面建成和谐富裕、文明进步的现代生活形态,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2010年,全市居民收入、就业、保障、生活等领域全面达到基本现代化水平。

  ———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5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科学调节财富分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人口比重力争控制在61%以内,农村人均纯收入线以下人口比重力争控制在56%以内,城市居民基尼系数控制在0.4以内;———调整优化从业人员结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比例调整为7:55:3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农村职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5%以上,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到95%,被征地农民(含人均占地0.1亩以下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达到100%;———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左右,社会发展评估指数保持全省前列,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35%以内。

  二、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一:致富行动坚持“富民优先”的发展导向,把促进就业作为推动收入增长的重要手段。大力创造就业岗位,确保“十一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次以上;健全工资性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十一五”期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9-12%。

  1、促进工资性收入增长。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每年调整和发布工资指导线,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依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争取每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提高而提高的机制,继续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企业工资水平与效益、个人收入与岗位贡献紧密挂钩。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新的工资管理体系,工资收入随经济增长而增长。事业单位按照《全力实施改革攻坚七项重点工作的决定》要求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分配激励制度,实现收入稳步增长。强化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力度,重点对非公企业、改制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举报案件做到100%立案查处。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办法,制止和纠正企业的欠薪行为。

  2、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多数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主要方式。继续加大非公企业建工会的工作力度,扩大组建工会的覆盖面,2010年,全市职工入会率和工会组建率均达到95%以上。2006年全市建立健全各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委员会,2007年全市各市(县)、区基本建立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定期对工资协商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协商技巧和合同等方面的培训。2006年起,将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履约的情况列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履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007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5%,其中,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100%,50人以上企业建制率达到90%。2010年全市各类已建工会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100%。

  3、加快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增长。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扶持投资引导机构和投资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居民将中长期储蓄性资金转化为各类投资,引导居民开展空置房产出租等多种财产投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家家有物产、户户有股份”。“十一五”期间,城市居民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年均增幅力争达到8%。大力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坚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2006年基本完成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在150万元以上村的改革,2007年力争全面完成所有村级经营性资产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和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创建各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确保农民参加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并取得收益的比例2007年达到50%,2010年达到70%。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力争2007年平均每个乡镇建成市级“四有”示范合作组织5个以上。

  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和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消除就业市场歧视和部门分割。2006年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和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及非正规劳动组织,扶持和促进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等各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的就业服务平台和职介网络,统筹推进城乡各类群体就业。积极扶持就业弱势群体特别是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对双失业、单亲并带一子女读书及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对由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特困对象上岗。对有就业要求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岗位开发、就业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积极扶持本市农村劳动力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2010年实现城乡比较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5、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培训补贴、全市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补贴等。到2007年各市(县)、区都要建立1-2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2007年达到20万人以上,2010年达到30万人左右;全市各类培训每年达40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次。力争技能人才总量年均递增10%以上。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9万人以上,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重达到28%,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重达到5%。

  行动计划二:创业行动继续鼓励个人创业,拓展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建成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把支持扶持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的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共同致富的重要途径。坚持促进非农化转移和深挖农业内部就业潜力相结合,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和现代都市农业转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高从业人员结构和素质。

  1、鼓励个人创业。认真落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和个人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建设创业载体,形成各类创业基地。着力降低创业门槛,进一步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打破行业垄断,简化手续。

  着力提供创业服务,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十一五”期间,净增私营企业数年均增长高于8%,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量年均增长高于10%,个体工商户数年均增长高于8%。

  2、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再创新优势为目标,积极调整和优化微观经济组织结构,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组织形式,推进企业产权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国资、外资、民资等各类资本多形式多渠道相互参股、相互融合,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着力发展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构造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主体。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股份制工业企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

  3、推动纯农人口的转移。继续推进农村“三集中”,加快发展社区服务、餐饮、商贸流通、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积极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不断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扶持有创业愿望的农民自主创业。“十一五”期间,全市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11.8%降至7%。2010年本市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比重达到90%以上。

  4、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强化政策措施,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2010年全市适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80%以上。着力扶持各类农业科技园、产业园、观光园等示范园区建设,到2010年建成5000亩以上的农业示范园区30个。大力利用国内外资本,特别是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开发农业,全市农业每年利用三资总额10亿元以上。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到2010年建成10家年销售30-50亿元,1-2家年销售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

  5、优化从业人员结构。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十一五”期间,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2010年达到38%。放宽投资和经营领域,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和增加用工,2010年私个经济从业人员比重达到55%。

  行动计划三:惠民行动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步伐,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十一五”期间全市社会发展评估指数保持全省前列。

  1、营造良好文化环境。加快文化设施建设,2010年全市人均拥有室内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4平方米左右,文化设施的数量、质量与人均拥有量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每万人公共图书藏书量不少于16000册。办好群众文化活动,大力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市区每年引进国内外高雅文艺演出40台以上,力争2010年全市省级以上(含省级)民间艺术之乡总数达到20个以上。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网络,2010年98%以上社区居委会建有全民健身点,每个街道乡镇建有全民健身工程。科学运作体育场(馆),推进以本体产业为核心的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2010年人均体育消费占人均收入的比例超过2%,全市各类体育场馆举办(承办)大型比赛和活动600场次以上。

  2、提高教育服务水平。继续对困难家庭子女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扩大受惠面。2006年起,免收农村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杂费。逐步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制度,理顺义务教育阶段公有民办学校办学机制。加快藕塘职教园区建设,2007年完成首期建设,园区在校生达到5万人左右,2010年基本建成。2008年左右基本建成太湖新城科教园区,全面建成江南大学新校区。积极实施学习型城市创建工程,促进人的素质提高和社会进步。2010年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8%以上,全市每万人教师数达到103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基本达到发达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

  3、完善卫生保健服务体系。高标准、高水平建好医疗中心,将现有部分市级综合性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积极扶持一批民资、外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名医名科名院”发展战略,实现医疗装备现代化、技术专业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科学化的目标。逐步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规定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范围,有条件的开放家庭病床。全面实施提高人口素质行动方案和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2010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5岁,孕产妇死亡率小于13/10万,婴儿死亡率小于6‰,全市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3.7张以上、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普及率达100%。

  4、保证食品安全。强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2010年,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等农产品基地达到全市农作物面积的60%。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和检验检疫,严格禁止使用违禁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强化法定检测点建设。2010年,大卖场、超市经销的无公害农产品比例达到60%以上。

  行动计划四:保障行动按照“基本保障体现公平,补充保障体现效率,充分保障依托市场”的要求,以“人人有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富有活力、覆盖全社会的城乡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体系。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覆盖工作,重点吸纳城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以及农村范围内各类企业及其非农化产业工人。

  推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纯农民和已超过劳动年龄且无其他生活保障的老年农民纳入覆盖范围,2006年、2007年和2010年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其中适龄纯农民参保率分别达到60%、75%和90%。不断提高新型农民基本养老金水平,2006年、2007年和2010年纯农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分别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90%以上和100%。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将新征地农民区分年龄段、参保状况和竞业能力,分别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实行政府保养,现有人均土地不足0.1亩的历次被征地农民2010年全部实行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清欠力度,壮大基金积累规模,建立稳定的养老保险筹资机制。

  2、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保障方式,建立服务城镇各类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重点解决企业农民工依法参保问题,加快农村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步伐,2010年达到95%。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巩固退休职工医疗互助制度,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06年制定出台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统筹办法。研究制定城镇老年居民、被征地农民中政府保养人员、五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等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障办法,2010年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各级财政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投入,逐年提高农民人均筹资水平,2010年个人缴费水平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过渡。

  3、完善包括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推进工伤保险覆盖面扩面工作,逐步扩大至城乡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将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2006年研究和改进生育保险结算办法,提高生育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失业保险扩面重点,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加大失业保险金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等方面投入。

  4、健全社会公共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供养制度为基础,以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济、社会帮扶、职工互助互济、公益扶助、慈善互助为补充的社会公共救助体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极为困难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的机制。“十一五”期间,健全市、市(县)区、街道(镇)、社区各级慈善超市网络,实现全覆盖。

  行动计划五:安居行动建设自然和谐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交通体系,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加快提升人居生活品质,2010年全市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努力建设最适宜生活居住的山水名城。

  1、优化生态环境。加快生态市建设,着力构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环境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生态人居体系、传承历史的生态文化体系以及高效科学的能力保障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07年江阴市、宜兴市建成生态市(县),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建成生态区;2010年全市建成生态市,全面完成太湖和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7%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

  2、改善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鼓励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十一五”期间,每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不低于当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0%。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享受廉租住房的条件由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提高至14平方米,每年从新竣工经济适用房中提出3%-5%作为租居房和廉租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租金补贴标准根据市场租金变动适时调整。加快城市低洼地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切实推动市区工业企业搬迁,到2010年,全面完成城区1.5平方公里低洼地区危旧房改造,全面推进8平方公里城中村和12平方公里老企业改造。加大物业管理招投标力度,扩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覆盖面,2010年前覆盖全市所有区域。探索老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居民住宅区通过集中整治、完善配套等整治后,逐步推行业主自治管理模式。2010年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2平方米以上。

  3、提高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全力推进新三年城市建设,进一步扩展城市道路骨架,“十一五”期间完成“三港”、“三网”、“三线”等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全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加快城市交通疏导,对在用道路特别是拥堵路段实施断面渠化、交通诱导、中心隔离等交通管制措施,到2010年,高峰时段市区平均车速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强化城市交通组织管控,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保持在1.5以内,在节假日和高峰时间适当限制社会车辆进入主城区,2010年市区公交分担率达到24%以上。规范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实行占道停车递进式收费,中心商务区社会停车场全部纳入诱导系统。到2007年,新增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3公顷,“十一五”期间市区公共停车泊位数量年均增加1500个。

  4、探索完善社区管理新体制。按照“费随事转”原则,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鼓励各类资本参与社区建设。到2007年,各街道建成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服务用房,分别设有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006年起,城区重点片区规模达到50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要积极建设“睦邻中心”。

  三、保障体系和政策措施1、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市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政策全面梳理,按照确定的目标,深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切实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富裕无锡”建设工作的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富裕无锡”建设联席会议要认真研究解决“富裕无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交流“富裕无锡”建设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推动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向“富裕无锡”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3、建立完善的监督调控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富裕无锡”建设的监督和调控,及时发现各种存在问题,特别是对由市场和企业为主体推进的各项“富裕无锡”建设工作,要加强监督管理和调控引导,努力弥补市场缺陷和市场失灵,营造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努力推动“富裕无锡”建设的良好氛围。

  4、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体系。“富裕无锡”建设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认真分解落实,并列入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牵头考核部门要及时跟踪各项政策执行情况,把“富裕无锡”建设情况作为考评各级党政机关部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富裕无锡”建设的奖惩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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