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农村建设有关实施意见将出台 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2600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05 云南日报 | |||||||||
在昨天举行的省委农村工作会上,与会人员对我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分组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 ●扩大鲜活农产品市场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加快建设一批对接大西南乃至全国以及东盟市场的农产品物流基地和专业物流中心。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网络,实现鲜活农产品省际、周边国外市场互通。 ●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 健全我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使50%的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的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5%的农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优势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合格率超过90%,促进农产品安全高效流通。 ●95%以上村庄建成小康村 力争通过15年努力,把我省95%以上村庄建设成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以上的小康村;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年,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00元 吸纳更多农民到城镇就业创业。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不合理规定,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拖欠和子女上学问题,保护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为务工农民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网络,力争累计转移600万农民,实现农村劳务收入在去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3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600元以上。 ●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进一步开发中小水电,完善农村电网,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解决48.44万户无电人口通电问题。 ●初中毛入学率达95% 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使农村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多形式开展农民的继续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和职业技能,使青壮年文盲率降至3%。 ●全省取消农业税 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今年在全省范围取消农业税,并将好处落实到农户。 马益华(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