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乘警勾结盗贼接受贿赂 盗窃9万美元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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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29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辛言) 身为乘警竟然与列车上的窃贼勾结在一起,并接受窃贼的贿赂,两名涉案乘警因此而被判刑。昨天上午,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在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对主犯进行了公开审理。 38岁的德惠人杨六云于2000年11月16日,伙同段某、刘某、张某在北京乘坐由乘警段某、姜某值乘的列车回长春。杨六云的同伙段某和乘警段某是兄弟,因为这层关系,乘警
途中,杨六云等人盗窃一名旅客9万美元现金,列车到达长春时,被害人发现钱款丢失,遂向警方报案。乘警段某、姜某到被害单位了解情况后时发现有机可乘,便到杨六云等人的居住处,接受了杨六云等人给予的5万美元现金,尔后两人各分得2.5万美元。其余赃款被杨六云盗窃团伙分赃后挥霍一空。 被告人杨六云持有两个身份证,另一假身份证叫高成顺,1997年,杨携带枪支参与伤害他人两次,造成一人眼睛失明,一人腿部骨折。之后,杨六云和他人组成列车盗窃团伙,又通过他人认识了乘警段某等人,在乘警提供方便的条件下,多次行窃得手,直到去年9月份,杨六云等人及涉案乘警才被抓获归案。2005年11月,两名涉案乘警因受贿被判刑12年。 昨天,法庭审理结束后,将择日对杨六云进行宣判。(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