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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对重大改革事项全程监督和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年来,南京市玄武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区公车改革、区划调整、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机构改革、企业改制等15项重大改革事项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出台配套的纪律规定,并对其中9项改革事项实施事后效果评估,收到较好的效果。

  去年9月,玄武区纪委、监察局在认真总结涉农街道车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大量调
查分析提出城区街道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经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廉政办批准实施。为确保城区街道车改工作顺利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出台了《玄武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纪律要求》,并以区委、区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提出了“六不准”纪律及违纪处罚措施。对公车改革涉及到的16辆公务用车全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总成交价75万元,262名公务员按规定实行了新的公务交通保障模式。据统计,城区5个街道车改前公务用车全年实际发生费用120.75万元,车改后全年实际支付费用104.4万元,节约经费16.3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下降了8.64%。

  去年,玄武区重点实施了大行宫市民广场、仙鹤门经济适用房及太平北路整治出新等一批工程建设项目,玄武区纪委、监察局在全区推行“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同时,要求工程建设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不签廉政合同不准开工。在此基础上,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了《玄武区工程建设招投标操作程序》,明确规定: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材料供应、设备安装和工程总承包,必须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必须成立以主要领导参加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建项目领导,指定项目负责人具体办理有关事项;所有项目必须办理立项手续等8个方面规定;对招投标过程中行贿的企业和人员,将其行为记录在案,三年之内不得进入本区参与招投标;对相互串通或用欺诈、行贿等手段获取标的,尚不构成违法违纪的,除宣布中标无效外,一律纳入“黑名单”。去年以来,通过对全区83项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监督表明,共节约资金670多万元。对区体育中心的事后评估表明,这一工程从立项到原材料采购、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控、竣工验收等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节约资金360多万元。

  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是建设廉洁政务和惠及百姓的大事,玄武区纪委、监察局选择了群众关注的药品采购、学生用品采购、建筑材料采购等四个方面内容作为政府采购的试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协助试点单位制定完善了公开采购制度,并从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资格审查、质量和价格及对采购人员监督四个方面抓好制度的落实。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协助区委、区政府出台了《玄武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玄武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关于推行建筑材料设备公开采购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行建筑材料设备采购招(议)标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了政府采购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去年以来,全区共进行政府采购200多次,采购物品涉及金额5403万元,节约资金686万元,节约率13%。(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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