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警方干预“打老婆”是个好开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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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00 新桂网 | |||||||||
据《华夏时报》2月22日报道,再打老婆,小心警察找上门!从今年开始,北京丰台区公安机关将加强110干警对家暴案件的干预力度,110接到报警电话会100%出警,对情节轻微的家暴事件进行调解,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则用法律手段处理。此外,110、派出所还要对家暴案件取证,随时记录整理,看守所、拘留所对家暴案件定期汇总,并确定专室负责侦破家暴案件。
尽管夫妻打架是家庭内部矛盾,但有些家庭暴力已经远远超过了正常的小打小闹,给一方造成严重的伤害甚至是生命危险,家庭暴力也已经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的一个重大问题。可是,家庭暴力事件却一直是执法部门监管的空白区。因为调解家庭内部矛盾本不在警方工作范围内,所以,过去110接到家庭暴力的报警后,会视其情节轻重来决定是否出警。然而事实证明,太多的悲剧在“监管空白”的背后发生了。基于这种情况,丰台区公安机关加强对家暴案件的干预,让110接警后100%出警,确实是一个好的开端,值得一提。 从最朴素的感情方面讲,过去的人们都力主“路不平,旁人铲;事不平,有人管。”即使在家庭方面、夫妻之间,一方一旦无理欺负另一方的话,都有人仗义执言,主持公道。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人“精明”了,也相对自私了,“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邻居已很少出面去管。家庭暴力,总有一方是受害者,目前比较突出的是女方。因此,公安机关的介入,无疑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是对正义的一种维护。尽管家庭矛盾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但对公民人身安全的保护,则是公安机关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只要公安机关出面处理,对于减少和防止家庭暴力的蔓延,预防家庭矛盾的激化和很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都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家庭暴力,已经是一个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更多地方的警方、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介入。丰台区公安机关在这方面带了一个好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那么,其他地方的警方也应该效仿他们的这一做法。要是警方管好了“打老婆”,能让那些在老婆面前喜欢出拳的人,在法律的监督面前能收起自己的拳头、及时回头,警方就是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家庭和谐方面立下大功了。 (陈旭)编辑:马骎作者:陈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