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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发行图书年偷漏税6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1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北京讯(黄盛全)据《望》周刊报道,党政机关发行图书偷税漏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党政机关(含教育部门)发行图书每年偷漏营业税、增值税超过6亿元。

  2005年11月17日上午,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对2004年“7·5”广西第一盗版大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覃学臻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60万元;判处温剑嵘有期徒刑5年,处
罚金50万元。

  该团伙账本、票据上的记录统计显示,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该团伙共销售盗版的公务员学习、培训和考试用书书款达1400多万元(全部按4~5折销售,按码洋计算达2800多万元,加上被查获的书共计3200多万码洋)。盗印和销售数量之多、所获非法收入之巨、涉及范围之广为全国罕见。

  这个盗印团伙之所以能把盗版业做得如此红火,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利用了党政机关在社会上公信力强、权威性高和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严密、网络广泛等资源优势,通过高折扣和回扣等经济手段,使人事、司法这些党政机关的一些工作人员为其服务,帮其推销。

  据了解,除人事、司法部门外,还有党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等权力部门经常发行政治学习类、业务培训类、中小学教辅类和文秘类等图书,党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经营(发行)图书给社会和整个图书发行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非图书经营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图书发行活动”。

  据图书发行业有关人士保守估计,我国每年从党政机关这一渠道发行的图书超过70亿码洋,其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发行社、书刊办、勤工俭学公司发行经营的进校书刊占60亿码洋以上,事实上已成为继新华书店之后的第二大发行(经营)单位。这就意味着国有、民营、个体书店每年都失去超过70亿码洋的生意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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