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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保护重点饮用水源地 红枫湖百花湖严格禁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19 中国环境报

  许静

  本报讯 贵州省质监、环保、工商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为保护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在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

  据悉,贵阳市和安顺市政府将加强对“禁磷”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县(市)政府和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共同实施“禁磷”。环保部门负责对“禁磷”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对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销售洗涤剂的市场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对生产洗涤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凡在红枫湖和百花湖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销售的无磷洗涤剂,须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无磷”字样;工商部门对市场销售的无磷洗涤剂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质监部门对企业生产洗涤剂进行质量检查,对弄虚作假、生产不合格洗涤剂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环保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两湖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自觉购买、使用无磷洗涤剂,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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