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述 公众参与热情高 和谐发展有保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19 中国环境报 | |||||||||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认识正逐渐深入,通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影响项目建设和规划决策的热情日益高涨。 去年年底,福州拟在金山公园附近建金山滨园路项目经披露后,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响,许多群众质疑:是否经过环评。群众纷纷发表意见表示,填河造路、破坏金山公园原生态修路代价太大。把河面填埋1/3,实在令人痛心。面对这一情况,当地居民首先想到环评,
去年6月,云南省吉沙旅游开发的环评,也引起了当地居民的高度关注。由于在开发过程中,《旅游客运索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提法与开发公司负责人对村民的承诺大相径庭,吉沙村村民将他们的意见递交给了云南省环保局和相关政府部门,强烈要求环境监管部门举行有村民参加的环境影响听证会。 而让人们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印象最深刻的,恐怕非“怒江建坝”和“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莫属。在这两起事件的环评中,公众参与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使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日益深入广泛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对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着积极影响。在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项目实施前,环评单位不仅走访了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还对项目区受影响人进行社会经济现状调查,发放“公众参与征询意见表”,咨询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通过公众参与环评,促进了社区对项目的支持和认可,获取了项目区第一手资料;采纳公众意见和解决公众关注问题,减小了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吸取公众意见制定的“环境和社会管理方案”有效提高了施工管理水平。 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说:“环保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潘岳说,通过公众参与环评,可以探索设立政府公开平台,让各种意见集中,把政府有关决策和所有环节都向社会公开,决定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使政府的执政行为能随时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执政水平。 有关专家指出,要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作用,必须实现由“政府主导型”向“社会自觉型”转变。发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到环评过程中,使公众成为影响环评的一支基本力量。在环评的各个阶段引入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听证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正因为如此,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通过法律和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赢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赞誉。在征求意见期间,一些热心环保的人士就指出,公众参与的机制不健全,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大缺陷,为避免决策失误,应进一步扩大环评和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公众在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与政府结盟,形成优势,在环保事业中争取主动和主导地位。 据悉,沈阳市和山东省已出台法规制度,明确公众将以多种形式参与环评,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方式等方面的内容,并对公众的参与权依法予以保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热情将不断高涨,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手段将不断丰富,对环境保护的参与领域将不断扩大,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方式将不断趋于科学合理。中国,将迎来全民环保的春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