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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保障局:市民自采暖补贴租房人也能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21 首都之窗

  12个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2月21日在线回答市民有关《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问题。针对市民提出的租房人是否也可以领取补贴的问题,供热办副处长赫迎秋表示,只要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就可以领取。

  《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
贴。

  有市民担心领取了《核对证明》,单位依然会不给补贴。赫迎秋回答说,《暂行办法》作为政府的政策性文件,单位应按照规定遵照执行。如果不执行,职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对于下岗后自谋职业人员能否享受补贴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处长徐孝宁介绍,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以后,办理了就业登记并将档案委托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存,按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属于就业人员,不属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所以不能享受采暖补贴。但是退休以后属于社会化管理的人员,可以享受自采暖补贴。根据规定应到社保所办理申请自采暖补贴。(洪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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