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将禁运剧毒化学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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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54 今晚报 | |||||||||
新华社上海2月22日电(记者季明)从今年4月1 日开始,黄浦江及内河水域将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 家规定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违反禁令者将被处以2万元以
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办法》作出上述规定。 黄浦江目前是上海的主要水源地,近年来随着运输危 险化学品船舶的增多,曾数次发生船运化学品跌落江中的 险情,虽未造成重大恶性环境污染事件,但已对上海城市 安全构成威胁。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22日在介绍这一管 理办法时说,上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总体上处于受控 状态,尚无大范围、群体性的安全事故发生,但目前仍存 在危险化学品单位布局不尽合理、企业安全管理不够规范、 运输安全的监控力度相对不足、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需进 一步加强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在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得到强 调。根据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具备符合相 关技术标准的专用车辆,并配置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而从 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运 力、安全技术和设备等要求的船舶,并配置船载卫星定位 系统。运输企业应当通过卫星定位系统,对危险化学品运 输车辆、船舶进行运输全程监控,保证车辆、船舶按照规 定的时间、路线运输。 除此之外,每年的6月15日至10月15日,上海 将禁止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之间,进行易燃易爆等危 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居民和学 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零售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 品的,应当由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实行集中配 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