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凶手被关24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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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01 新闻晚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对于家住射洪县柳树镇43岁的税国强来说,2005年是他觉得过得最冤的一年:当年2月下旬,当他在遂宁市川中大市场一茶馆内等人时,突然被警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抓获。虽然他一再申明从未犯过错,但还是被逮捕并关进看守所,一关就是247天!检察机关经多次复查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被无罪释放后,税国强多次向有关部门讨要说法
[案情回放]2000年8月17日,在遂宁市李家花园一个小茶馆里,市民杜某与素不相识的三名男子打小麻将。下午4点过,一男子割了“麻和”不愿意赔钱,口角中,这名男子掏出一把小刀乱舞,并将杜某逼到墙角。 杜某之妻谢某赶至现场劝阻,该男子将谢某刺伤后逃离,家人报了警。谢某住院治疗花费6700多元,经鉴定为重伤,属九级伤残。 2005年2月25日下午,谢某在遂宁吉祥大厦附近突然发现一个人,极像当年杀她的凶手,谢尾随跟踪至川中大市场并报了警。“110”民警驱车赶到,在谢某和杜某指证下,一把将坐在茶馆里的嫌疑人摁倒在地,移交给船山派出所,船山派出所又将嫌疑人移交到南强派出所,这一关,就关了整整247天。 税国强在派出所一直辩称,自己是生意人,从不打麻将,也从未杀过人,但警方还是在次日将其刑拘。当年3月9日,船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在逮捕书上,税国强签上了“我是冤枉的,我不服”的字样。检察机关在随后的案件审查中发现诸多疑点,6月将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从2005年2月26日到10月28日,税国强在看守所被关了247天。他认为,关押不仅使自己名誉扫地,生意也受到严重影响,他的健康也受到损伤。他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索赔1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