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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到旅馆开房人人要亮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0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航彬 实习生 刁向远)市民入住旅馆开房时,每个人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如实登记。这是3月1日起启动的《重庆市旅馆业住宿登记管理规定》中的一项,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称,此举是为了方便旅馆和公关机关联网清查逃犯,治安总队称,除了身份证,户口簿、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驾驶证也均有效。

  代人登记已成惯例

  据警方介绍,代替他人住宿登记、一人登记多人住、登记信息不全,在旅馆开房手续办理中,已成为心照不宣的惯例。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大小旅馆共有7000多个,其中,除少数星级宾馆外,至少90%以上的旅馆的工作人员大都没有对旅客逐一登记的意识,记者随意在江北红旗河沟、观音桥的几家旅馆暗访发现,他们均称可一证多用或替人登记住宿,有的干脆说:“登记不登记有啥子嘛!”

  旅客信息不会外泄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五支队长彭育平说,多年来,很多被警方挂号的、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就是利用这样的空子,藏匿在旅馆中而逍遥法外。为了进一步的收网,新的《旅馆业住宿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所有旅馆必须对房客实行电脑逐一登记,而登记的电脑必须联网,加入公安机关的“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旅客的个人信息将自动通过“旅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公安机关新建的“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比对。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系统将悄悄地自动报警,民警就能在最短时间内悄悄赶到现场。而对旅客的个人信息,系统都是保密的,不会外泄。

  其他六种证件也有效

  据治安总队说明,市民到旅馆登记住宿的有效证件除身份证外,还有户口簿、警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驾驶证。根据新的规定,不如实登记的旅店,公安机关将把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相关责任人最高可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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