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小排量车限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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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2:44 扬子晚报 | |||||||||
上海电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日首次公开证实,随着本月15日起实施对高污染车辆限行的措施,该市开始取消有关“小排量汽车限行”的规定。上海市曾经对“排量1300CC(含)以下且车身高度在1.5米(含)以上的小型面包车”采取了限行措施,在一定的时段里,这类车辆在高架道路和一定范围内的地面道路上禁止通行。(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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