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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越线行为严重 八成市民不知"越线"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3:12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是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第二天,记者在市中心的各大路口看到,按灯过路口的市民相对增多。但还有一个现象:非机动车的越线行为非常严重,并且有八成市民不知道越线是一种违法行为。

  现场直击:

  市民不知“越线”违法

  昨天中午13点40分左右,记者在光华门与大光路交界处看到,路口人流如潮,南北向的人流量较大。

  记者在此观察了半小时,此处一个信号周期大约有150秒,南北向的红灯占了六成,很少发现了市民能等完90多秒的红灯,最多等80秒就开始走了。

  很多骑非机动车的市民不知道越线是违法行为。记者花了1个多小时在该路口已经越线的市民中做了个随机调查,在接受调查的40位市民中,有33位市民不知道什么叫越线,更不知道越线是违法行为。

  交通处罚:越线要罚20元

  昨天上午10点多钟,一名骑助力车的男子在北京东路和丹凤街路口等信号时,助力车东口停在斑马线的中间。

  此时刚好是南北向直行和由西向南右转同时放行绿灯的时间,从鼓楼广场方向过来的车辆在此右转的一辆桑塔纳立即减速,加大转弯半径绕过停在斑马线上的助力车,至少占据了直行车辆的半股车道。

  而从安仁街直行过路口的一辆尼桑轿车只得往旁边走,占据了反向的半股车道,因而所有经过此处的车辆都减速行驶。

  据一线民警介绍,越线虽然没有闯红灯那么恶劣,但是对路口的影响仅亚于闯红灯。因为一旦有人越线站在路口,相当于他占据了路口面积,人为地把路口“压缩”了,路口的通行能力就会大大降低。

  路口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大都与交通护栏平行或者在斑马线后面1米处,如果非机动车超越了停车线就是越线了,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3月1日开始,凡是非机动车的后轮越过停车线了的,一律罚款20元,如果闯红灯,罚款50元。

  惊人数据:605起事故与行人、非机动车有关

  去年,南京共发生涉及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605起,导致271人死亡、313人重伤、95人轻伤。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伤残人数的35%、48%和22%!

  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比例看,发生交通事故时,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往往比机动车的驾乘人员更容易受到伤害。

  据悉今年1月份,与行人和非机动车有关的事故占了总量的四成左右。

  其实,这些交通事故往往就是不经意间的违法行为引发的,大都是可以避免的。

  交通活动中,如果步行或骑非机动车上路,市民更应该加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

  ◆死亡档案◆

  2005年12月13日8时10分马某骑电动自行车违法在莫愁路公交车专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银都大厦附近,张某驾驶苏A/21750号公交大客车同方向超越电动自行车。在超越过程中,大客车与电动自行车侧面相擦,导致电动自行车左侧倒,其后尾箱顶部再次受到持续的刮擦挤压,马某在公交车右后轮处受车辆挤压死亡。

  2005年11月25日17时30分水某驾驶苏A/FK060两轮摩托车沿宁六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新开发区路段时,遇一老年男子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点由西向东违法横穿马路,水某发现该男子时已经近在咫尺。尽管水某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摩托车当即翻倒在地,该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2月22日21时10分俞某驾驶苏A/37324大客车沿建宁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原下关医院附近时,仲某由南向北自路边一辆大客车的车头处快速跑步由南向北横穿马路,俞某发现后采取紧急制动,但还是将仲某撞出去七八米远。仲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2月6日20时肖某驾驶苏A/4A755轻型厢式货车沿幕府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旭日景城小区附近,将由南向北违法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穿马路的行人秦某撞倒,在此期间,李某驾驶苏A/37615旅行型小客车同向驶来,因避让不及,从倒地的秦某身体上通过。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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