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黑名单”能成“撒手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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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4:24 新民晚报 | |||||||||
【全国近千家公司“榜上有名”】 在“黑名单”网站的首页上,笔者看到了许多网友提供的不良公司记录。最新一条是2006年2月20日发布的,被举报的是一家北京公司,发布者称该公司“拖欠工资,行为恶劣,殴打员工,给员工发放过期食品抵工资”。据统计,全国已有近千家公司在“黑名单”网站上被点名,济南有5家企业“上榜”。
点击“我要举报”,笔者进入举报平台。根据提示,可填写“不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情况说明,网站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则无要求。 【被举报公司声称“讨回清白”】 在“黑名单”网站上,笔者看到了地址在济南的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举报者称:“依靠子虚乌有的项目假装实力雄厚,假意送毕业生去德国实习,骗应聘者签含有陷阱的合同,再索要4万元,已有50人被骗。” 笔者按举报者留下的电话联系该公司。一姓刘的工作人员一口否定网上所说的情况。他说:“我们公司是一家大企业,有完备的招聘计划。由于赴德成本较高,故每人收取3.8万余元。”他推测,举报者可能是因德语不过关而被淘汰的人。他们将联系该网站,讨回“清白”。 【“打假平台”凸现出社会需求】 有专家表示,现在我国还没有完备的个人、企业诚信平台,很多信息不透明。求职打假网站利用网络公开性,满足了人们对于维护诚信的需求。当然个人操作网站,难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这需要政府等权威部门介入。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人士表示,网站是否可以发布不良公司信息,政府还没有明确规定。求职者遇到招聘陷阱,可到劳动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山东齐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术洪军说,公民有言论自由,前提是不违背国家法律,不损害他人利益。求职者遇到陷阱,私下交流是可以的,但通过网站发布的举报内容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不经审核,很可能因某些求职者的个人感情色彩,会使一些企业的形象受损。人民日报(李永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