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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01 南方新闻网

  巩献田:英雄还是罪人?

  本报记者 赵 蕾

  法学教授被指“法盲”

  记者眼前的这位巩献田教授,既有“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的美誉,又身担“法盲”、“历史罪人”、“全民公敌”等骂名。

  “公开信发表之后,我接到了很多来信来电,也有很多媒体找我,”巩献田操一口山东口音,他说,“我一般都把电话线拔了,朋友们都让我别见记者,要保护自己。”

  因为公开信直指

物权法违宪,巩献田可谓宪法文本不离身,一谈到具体问题,他就从一个印有“北京大学”字样的布袋里拿出宪法和立法法的单行本,不住地翻法条为本报记者讲解。上面的很多条款都用彩色笔作了标注。

  不过,他的论点似乎并未服众,北大未名BBS上甚至有人说,要给巩献田上堂宪法入门课。他所讲的“宪法是根本的政治大法,不属于一般法律领域”马上授人以柄,反对者称,“不谈观点,单从法言法语的角度讲,巩献田宪法不及格。”

  “我料到肯定有很多人攻击我,但也有不少人赞同我。”巩献田从布袋里拿出安徽蚌埠一位房产商的信,告诉本报记者,“很有意思,私营企业主也给我来信表示支持。”

  “其实不少人和我有相同意见,我只是那个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小孩。”巩献田说,“这个草案无论在形式还是实质上都是违宪的,不能被通过。”

  “其实我站出来说话也没考虑那么多。要知道,起草物权法的有我的师长,还有其他的同事,有一些,应该说还是很好的朋友。”巩献田解释了他的初衷,“我对事不对人。”

  “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

  公开信发表后,也有不少人质疑巩献田的“初衷”。

  有位网友就说,自己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别人。在他眼里,巩献田就是想“搏出位”,捞点钱,让所有的中国人知道法学界还有他这么一位兢兢业业的老教授。

  巩献田主动向本报记者驳斥这种“恶意揣测”,“我自己就是既得利益者”,这封公开信并非为找回利益受损后的平衡。

  这位在北大教了十几年书的“既得利益者”,生活并不宽绰。他说,自己每月的基本工资和津贴加起来,“能拿到5000块钱就很不错了”。有一年的津贴评级,他被降至副教授一级,“就是少了500块,也没什么”。

  然而,较之法律圈内的一些教授,巩献田5000元的月收入显得颇为微薄。有民法教授开一次讲座就能进账上万元,更别提做兼职律师办案子和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书了。而巩献田几乎绝缘于这些收入渠道,虽然偶尔也给党校的学员开开讲座,给法律专业的自考生讲讲辅导课。

  当被记者问到为何在1997年《法理学三论》之后,近10年来再没著作出版时,巩献田隐隐道出经济上的原因:“从2000年起要付22万元房款,手中也没太多钱,现在出书需要自己投钱的,没几万块钱不行。”

  我僵化、保守、古板吗?

  据介绍,巩献田学术特长为法学理论。但同样是教授法理学,有些教授的课堂上座无虚席,甚至连地上都坐满了人;而巩献田讲授的法理课似乎不在学生主动追捧之列。

  巩献田告诉本报记者,2000年前后他的法理课程差点被取消,在他力争之下才保住。但一位上过该门课的学生在BBS上分析道:“被逼上老巩课的研究生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投其所好,考虑的是现实利益,比如学分,尤其是提交论文时观点必须政治正确,再多加一些吹捧的华丽辞藻,那拿高分是没有问题的;后者就是很有个性的人了,正面交锋,当场辩论,愤而出走!”

  “巩教授的法理课很多内容与政治理论重合。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一位法学博士这样解释。本报记者注意到,自1992年以来,巩献田发表的论著大多横跨政治、法律两个领域,比如专著《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比如2001年发表在《高校理论战线》上的论文《德法并举 长治久安》。

  巩献田早年留学南斯拉夫。他自嘲道,有人说他僵化、保守、古板,教的那套东西过时了。尽管如此,去年他还让他的博士生做了一项研究,统计分析改革开放到2005年某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引用马克思主义(包括马、恩、列、斯、毛、邓)著作的情况。

  前年,巩献田曾针对郎顾之争带头联名向中央上书,直言国企改革违宪、国有股流通改革违法。此事被看作这次批驳物权法的公开信的前奏。在那次上书中,北大法学院的几个大一学生也在联名信上签了名。有人因此质问:“如果博导巩献田对自己的观点足够自信的话,为何不向高年级的同学或者博士生、硕士生兜售,而去鼓惑连产权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大一新生?”

  对于此次公开信事件,也有人持类似的疑问,“如果是正常的学术讨论,完全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的方式平和地进行,为何动辄写公开信直呈中央?”

  但不可否认的是,如巩献田自己的学生所说,他将注定被载入中国立法史。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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