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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局解读即将出台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偷窥偷拍、制造噪音干扰邻里……当受处罚的行为多了,罚金也提高了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取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为老百姓崭新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跑下足球场干扰比赛、偷窥偷拍、制造噪音干扰邻里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这些以往在老百姓心目中算不上违法的行为,3月1日之
后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了让读者更好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法制部门有关负责人。

  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较目前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哪些不同?

  答: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这部《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既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利于防止侵犯公民权利。

  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有多少种?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增加了哪些内容?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有238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这方面比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所增加。比如说,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在上世纪80年代计算机的数量很少,数字通讯网络也不广泛,所以《条例》中就没有相应的规定。再比如,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们的居住环境越来越狭小、密集,特别是个别不法厂商违反有关规定生产小型、微型的密拍、密录器材,一些先进的手机、照相机被别有用心的人用于不法活动。因此不能仅靠道德上的谴责来保护被伤害人,而要通过制定明确的法规,处罚和制裁这些人员。

  新法还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原来的73种增加到238种,新增加的主要有: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法举办大型活动的行为;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行为;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行为;猥亵他人的行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违法承接典当物品的行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的行为;擅自经营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行为;破坏、污损坟墓,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行为;违法停放尸体的行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等等。

  记者:罚款的金额是不是提高了?

  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原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对除“黄、赌、毒”以外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已经不能起到很好的惩戒效果,也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此,《治安管理处罚法》适当提高了对治安罚款处罚的最高数额。除了对涉及“黄、赌、毒”的违法行为保留了3000元至5000元处罚外,对于其他的违法行为,按照不同的行为和不同的性质,给予500元或者1000元处罚。这样规定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是相适应的。

  记者:行政拘留的处罚时间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没有变动?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充分考虑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问题,在法律适用上十分慎重。一是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行政拘留合并不超过20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没有上限的规定。二是将行政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缩小了。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拘留的时间是1天至15天以下。而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把行政拘留处罚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分为5日以下,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

  记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增加了对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行为进行处罚的内容,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扰乱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纳入处罚的范围,比如在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正常进行过程中: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本报记者 王普 通讯员 张毅涛 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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