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首次销毁走私运输工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33 深圳晚报 | |||||||||
我市今年首次销毁走私运输工具 《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本报记者沈敏报道昨天,我市今年首次公开销毁“三无”走私运输工具行动,在蛇口姑婆角边防检查站码头展开。近三年来查获的用于走私的74艘船舶和112辆货车被销毁。
据悉,我国第一个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地方性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已经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配合《条例》出台,市打私办会同海关、边防、海警、渔政渔监等缉私部门,共同对近年来查获并结案的“三无”(无牌、无证、无主)走私运输工具予以销毁。记者了解到,这些船和车大多设置了夹层或暗阁,用于藏匿走私冻品、红油、棕榈油等。此次销毁产生的垃圾将被送往清水河垃圾填埋场,而废铁则由指定公司回收后重进熔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