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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福特”疯狂“撞车”百余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5:33 深圳晚报

  驾“福特”疯狂“撞车”百余起

  福田公安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逮条“大鱼”

  关键词:撞车帮

  

驾“福特”疯狂“撞车”百余起

  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介绍说,所谓的“撞车帮”社会上一般称之为“撞车党”,公安机关习惯称之为“撞车帮”,因为它并不是一个党派,而是敲诈勒索团伙纠集而成的帮派。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撞车帮”犯罪行为就是在道路上以人撞或者车撞为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或其他恐吓理由,对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或干脆实施盗窃、抢夺、抢劫,甚至绑架等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戴书伟通讯员温现青报道一个小时以“撞车”为由敲诈车主两次,一年涉嫌“撞车”百余起,昨天,记者在莲花派出所见到了刚从看守所里被提出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及其车头已经撞得千疮百孔的福特车。

  倒车撞人引出“大鱼”

  莲花派出所刑警中队副队长林志强和探长胡俊向记者介绍了此案的侦破过程。2006年2月15日15时许,莲花派出所接到福田交警大队转来的警情:有一车主胡某在莲花北吉莲大厦东南角倒车(粤BKC4××,吉普车)时,一名叫孙某某(33岁,吉林人)的人被车撞到腿部。交警到现场后,发现孙某某涉嫌“撞车帮”有恶意撞车敲诈勒索,要求派出所处警。

  撞车记录显示劣迹斑斑

  经现场调查访问,孙某某并无受伤。据现场目击证人反映:此人是自己故意撞车而向车主勒索钱财。经从福田交警大队调回资料显示,自2004年7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孙某某曾驾驶粤B4R2××福特小轿车利用对方变更车道的违章行为,而故意开车与对方发生碰撞,从而索取钱财,在福田区就有64宗撞车记录。

  利用对方变道制造撞车

  掌握有关证据后,根据市局的工作部署,福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欧子奇大队长亲自参与审讯工作。16日凌晨4时许,嫌疑人孙某某终于低头认罪,交代了自2004年底以来,曾先后驾驶福特小轿车利用对方变更车道等违章行为,而故意与对方发生碰撞,从而向对方索取钱财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到目前为止在福田区作案64宗、在罗湖区作案40多宗共100多宗犯罪事实,并交代作案用的福特小车停放在福田区梅林家里车库中。现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曾在某服装公司做副总

  胡俊探长介绍说,孙某某作案的手法很简单,就是在行车时,看到对方变道时,不但不停或减速,反而加速制造撞车事故。无论对方报警与否,孙某某均能从对方获得数量不等的赔偿,最少50元,最多2000元。据孙某某自称,之前,他在深圳多家公司打工,最后一份工作是在某服装公司做副总,此后,一直无业在家。

  讹诈“赔偿金”2万多

  据胡探长介绍,孙某某制造撞车事故最多时达到一个小时撞两次,一天之内的最高撞车记录是3次。

  记者问身着囚服的孙某某,这么频繁撞别人的动机是什么。孙某某先是说自己是个“倒霉蛋”,总是被别人撞,后又自相矛盾地称,自己此举完全是教训那些开“霸王车”的人。

  据了解,2004年上半年,孙某某购买这辆福特轿车,之后,通过制造撞车事件来给车辆加油和养护。据其估计,前后一共获得赔偿金有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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