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3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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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6:5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2月23日消息(记者张宏)《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从立法的角度,明确了新阶段安徽农机质量保障、技术推广与教育培训、社会化服务与扶持措施、安全监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根据规定,安徽省政府将逐年增加农业机械购买补贴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购买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市、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较好地解决了各级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主体地位,明确有关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设置必要的行政处罚,对安徽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新条例施行后,此前颁布施行的《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