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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声冰箱“调整”起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8:04 新晚报

  子旭 本报记者 苗迎杰

  如今,家电的功能前卫、新潮赢得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而这前卫消费有时也给人带来烦恼。近日,消费者张先生购买的电脑版冰箱在三包期内连续“三次”出现问题,按照《消法》规定商家应给予退货,商家却认为三次维修中包含一次“调整”而不予退货,对此,双方产生很大分歧。

  “调整”不算维修?

  采访中,张先生介绍,他于2005年2月12日在正阳家电商场购买了价值3200元的冰箱,这款品牌为“容声AY3”电脑版冰箱让他有些闹心。

  2005年6月,在使用中,张先生发现电脑指示温度不准确,设置的温度与显示的温度差别很大。随即,张先生找到正阳家电客服部说明此情况。商场客服部把张先生领到厂家售后部,经售后工作人员检查,张先生家的冰箱感温计坏了。为此,售后给张先生更换了一款新的感温计,并填写了维修确认单。而这款更换的感温计,在张先生使用3个月后,又“故伎”重演。张先生又找到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上门做了一次调整后,冰箱又正常运转了。

  据张先生讲,二次上门维修,工作人员让其在产品维修确认单上签字,他没在意上面写着“调整”字眼就签了。本以为这下冰箱可以正常使用了,可今年2月9日,在离三包期只差2天之时,这款电脑版冰箱又出现了不制冷、制冷液漏液的问题。

  精通《消法》的张先生找到正阳家电商场,要求按《消法》规定: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以上产品仍出现质量问题,商家应给予退货。面对张先生的要求,商场与容声冰箱售后服务部认为:张先生家的冰箱第二次维修确认单上写明“调整”,而“调整”并不算维修,所以不能给其退货。张先生这才发现:第二次维修单上确实写着“调整”。

  “调整”惹恼顾客

  面对商家如此答复,张先生气愤不已:“这咋说也是一年内维修三次,那调整不算维修,也是同一部件坏了两次。在我当初购买时,商家也承诺同样故障损坏两次就更换呀。”

  2月10日,张先生拿着三次的维修确认单投诉至消协。听明张先生的投诉缘由后,受理此案的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虽然《消法》中没把“调整”列为维修次数,但厂家在维修时,也应向消费者明确“调整”不算维修范畴,并事先告知。如今张先生的冰箱在三包期内已损坏两次,按《消法》规定,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商家应给予更换、退货。抛开第二次“调整”的不算,未出保修期,张先生的冰箱已经坏了两次,如果这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正阳家电则必须根据张先生的意愿为他更换或退货。

  采访时,容声冰箱售后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维修是更换零部件,而调整只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工作人员重新进行调试,并没有更换零件,所以调整不算维修。”

  最终,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承诺:给张先生的冰箱延长一年的三包期,如再出现质量问题给予退货;而张先生的电脑版冰箱也被商家拉回,重新维修。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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