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将适当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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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使全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适当提高,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昨日召开的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还透露说,我省年内还将实行大面积房地产开发用地方案的核准制度。今后,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开发商可以发现在招标公告上将会多写明“净地出让”某一地块。对于不能及时交付的,下文中又会注明“6至10个月后再交付”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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