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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送子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0:05 新晚报

  哈报网讯(杨志勇 实习生 庞海琼 记者 刘治宇)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为保证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哈市交警部门在中小学开学前对全市的“送子车”、校车进行全面检验。从3月1日起,凡不带有“送子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允许接送学生。

  据了解,目前哈市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的送子公司共有36家,“送子车”1480余台。根据国家规定,“送子车”所在送子公司必须属正规企业,并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每台
“送子车”必须参加乘客保险,未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以赢利为目的个人车辆严禁作为“送子车”使用。接送学生的“送子车”、校车必须经过上线检测,并检验合格,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规定中还要求:所有“送子车”、校车的驾驶人需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审查,严禁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有责任的驾驶人和驾驶经验未满三年的人员驾驶“送子车”和校车。

  哈市交警部门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对“送子车”逐一进行检查,建立档案。各区宣教民警还将与学校、送子公司、“送子车”驾驶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要求达到100%。根据规定要求,对检查合格的车辆,哈市交警部门将核发“送子车”通行证,并在车辆风档粘贴统一标识。从今年3月1日起,凡不带有“送子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允许接送学生。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开学后交警部门还将在各中、小学校门前路段设置警力,严查严处送子车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拼装车作为“送子车”上路行驶,以及“送子车”严重超员超速,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以保证学生们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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