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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路还贷要75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1:12 哈尔滨日报

  据中新社广州2月22日电广东省是中国改革开放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公路建设模式的“开路先峰”。但目前,广东省收费公路多、公路收费贵等问题在全国也具有代表性,甚至有收费站还贷期竟达750多年。为此,有政协委员建议,非经营性路桥应及时还路于民。

  据了解,至2005年底,在广东省的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四成五,有六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

  对此现象,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大量的商品路、桥、隧道进入市场,收费的还贷功能开始弱化,经营者的逐利行为逐步凸显。这点从还贷期700多年的河源江面收费站就可以看出,在2004年,该站收费649万元人民币,但只还贷31万元。

  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如果仍然举债,则由政府来还,必须停止收费。

  中国政府坚持公路是公益性设施的政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只是政府在财力不足、公路建设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采取的特定政策。今后仍应实行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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